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通知:根据国家法定规定,清明假期时间为4.2-4.4(周日、周一、周二),4.5号(周三)正常上班 ,放假期间正常值班,值班期间请做好值班日志,防火、防电、防盗。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到本部门人员。